龍獅節聘幼童涉違法
審計報告踢爆「盛事基金」糊塗帳一籮籮後,被轟焦點之一的香港龍獅節或涉更多違規事件。身兼立法會議員的龍獅節籌委會召集人陳鑑林昨為誇大創造職位一事解畫時聲稱,四百多名小童表演者為活動「參與者」,大會只向他們發放車馬費作答謝;但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幼童參與文化表演節目,若主辦機構向兒童或其監護人發放交通津貼等金錢報酬,或違反勞工處指引。勞工處不評論個別個案。
龍獅節除被揭疑篤數外,更可能涉及違反勞工處指引。(資料圖片)
陳鑑林承認,龍獅節在創造職位上某程度是「造數」。(資料圖片)
林健鋒將要出席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聆訊,為「盛事基金」被揭篤數解畫。
多次獲「盛事基金」資助的香港龍獅節主辦單位曾稱,今年活動可創造三千一百個有薪職位,但審計報告揭發,當中最少四百一十人從小學及幼稚園招募。律師黃國桐指出,勞工處指引列明兒童及其父母只能在不收取任何報酬情況下,才能獲主辦單位邀請參與文化表演節目。如主辦單位以車馬費作報酬,很可能違反指引。他又指,兒童如以「參與者」身份表演,一旦發生意外毫無保障,認為當局有責任調查事件。
不能收任何金錢報酬
根據勞工處《僱用兒童藝員指南》,主辦機構欲安排兒童參與文化表演節目,可於表演開始前十四日通知勞工處,但兒童或其監護人不能收取任何金錢報酬,包括膳食、服裝及交通津貼等。任何人非法僱用兒童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五萬元。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所有僱主必須持有足夠承保額的有效保險,以承擔僱員(包括兒童)的工傷責任。
資深律師梁永鏗則指,主辦單位曾向審批機構報稱,活動所創造的職位屬受薪,大會須為所有成人或兒童表演者,購買勞工保險,否則觸犯《僱員補償條例》。
有政黨到廉署舉報
此外,民主黨多名成員昨帶同「燒豬肉」到廉政公署報案,並高舉「盛事基金,豬肉任分」紙牌,諷刺基金淪為建制派「分豬肉」的工具。總幹事林卓廷指出,香港龍獅節主辦機構以失實文件申請基金資助,在未獲政府批准下採購和招聘,出現嚴重利益衝突;加上主辦機構私自調整有薪職位數目,涉做假帳、串謀詐騙及違反《防賄條例》第9(3)條「利用虛假文件訛騙主事人」。
而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決定就基金被指篤數召開公開聆訊。有委員透露,料至少需召開三次聆訊,基金評審委員會主席、行政立法兩會議員林健鋒將要出席解畫,但與林同屬經民聯的帳委會主席石禮謙以此事不太重要為由,促委員先徹查公屋建屋量不達標和社會福利署處理社企申請時間太長。有委員認為,當帳委會聆訊基金事宜時,石禮謙應避席。至於會否同時要求陳鑑林出席,則未有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