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官方日前宣布,蘭州自來水苯含量不再超標,但污水事件並未偃旗息鼓,各種醜陋已無法掩蓋,沒有官員被問責處理,相信蘭州市民不會答應。

蘭州官方通報說,造成自流溝地下含油污水原因有兩個:一是原蘭化公司原料動力廠原油蒸餾車間渣油罐一九八七年曾發生物理爆破事故,有三十四噸渣油滲入地下。二是原蘭化公司原料動力廠原油蒸餾車間泵B113出口總管於二○○二年開裂着火,洩漏的渣油及大量的消防污水滲入地下。

早前,國家環境應急專家組成員王金生說,初步判斷蘭州自來水中的苯來源於蘭州石化上世紀八十年代發生洩露事故後滲入到地下的污染物。他解釋說,自流溝設計壽期到了以後,收縮縫會老化,滯留區的含苯地下水通過收縮縫進入自流溝,進而污染到水質。

這兩種說法是一個意思,即蘭州自來水苯污染已有了相當的年頭,掐指算來,怎麼也會有二十多年。這也意味着,蘭州市民飲用污染致癌水不是一天兩天,而是也有相當的年頭。當然,污水的苯含量早前可能並不顯著,而愈往後則水質愈差,直至問題在今年徹底暴露。

蘭州官方強調水污染是來自兩次事故,專家則認為來自自流溝收縮縫老化。前者強調了不可抗因素,後者則純粹是因為監管缺失。

即使蘭州官方的說法成立,其責任同樣難以推卸:既知有事故發生,污水滲入地下,為何不早日採取措施?對此的唯一解釋,只能是官方責任懈怠。本次污水事件發生至今,蘭州官方先是隱情不報達十八個小時,再又多種解釋污染原因但總是不能自圓其說,直至面對事實無法開脫責任,只好欲說還休地承認有歷史原因。蘭州市長曾問心無愧地表示,官方沒有隱瞞任何訊息,事情發展至今,一道道遮醜布被無情揭開,市長大人難道還問心無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