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問:「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文學科試卷一(文學創作)將於2014年開始取消『片段寫作』。為甚麼要取消「片段寫作」的考核?是否表示中國文學課程不重視『片段寫作』?」

答:試卷一(文學創作)的設計,旨在評核學生文學創作的能力。現時試卷一包括「文章寫作」和「片段寫作」兩部分。「片段寫作」主要考核學生的基本寫作能力,包括審題、構思、選材、組織和用字遣詞等能力。為減輕學生的考試負擔,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於2014年開始取消「片段寫作」而只保留「文章寫作」,也能達到試卷一評核學生文學創作能力的目標。

在日常的教學中,教師仍可通過「改寫」或「處境寫作」等方式,讓學生進行「片段寫作」的練習,以培養學生的基本寫作能力。

學生問:「為何選修部分只開設『戲劇文學評賞』這文類的單元,而沒有其他文類的選修單元?」

「戲劇文學評賞」主要是必修部分「文學賞析與評論」的延伸,與一般文類的評賞較為不同之處,是戲劇文學評賞可以透過比較原著及演繹這些原著作品的戲劇表演,了解戲劇文學的特色,提升學生賞析、評論戲劇文學作品的能力。這與一般在必修部分經常接觸的文類評賞較為不同,故擬設單元,並提供示例,讓教師有更多不同的選擇。

而至於其他文類的研習,可以在「文學專題」及「學校自擬」兩個選修單元內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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