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府表示會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就單軌鐵路進行為期兩年的研究。政府當局為啟德興建全港獨有的單軌鐵路,而這套系統又與全港運輸系統格格不入,令筆者聯想起上世紀八十年代港英政府引入輕鐵以及悉尼政府營運單軌鐵路的慘痛經驗。

八十年代初,當局在屯門、元朗興建輕鐵,並表示它可為該區提供可靠、便宜及快捷的交通工具。然而,自一九八八年通車至今,卻不斷發生事故,市民對輕鐵的服務質素劣評如潮。筆者更多次在立法會力陳輕鐵的七宗罪,如月台過小、車速過慢、車卡數目不足令載客量不足等。由於輕鐵不能發揮與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互補長短的作用,因此不但不能改善該區的交通情況,更對居民構成諸多不便,並令屯門、元朗兩區的交通問題進一步惡化。

港府單軌鐵路的構思與悉尼政府的單軌鐵路計劃不謀而合。八十年代初,悉尼政府建議在達令港一帶興建「現代化、快捷、寧靜及低污染」的單軌鐵路,以美化市容及增強悉尼的吸引力。單軌鐵路於八八年通車後,由於該段鐵路只連接部分社區,難以吸引市民使用,致使乘客量嚴重不足,鐵路連年虧損。最終悉尼政府以「單軌鐵路無法與公共運輸網絡整合」為由,於二○一三年決定停止營運該單軌鐵路。

從上述例子可見,為個別地區設立一套與整體公共交通系統互不配合的運輸系統,是絕不可行及弊多於利的。任何公共交通工具均應切合整體城市的發展需要、適用於整個社區,不應單為個別地區服務。若政府不吸取教訓,繼續以好大喜功、自大及官僚的心態引入單軌鐵路,不以專業精神及公眾利益規劃交通系統,最終只會重犯輕鐵及悉尼單軌鐵路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