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中介乏監管,僱主投訴「逆向欺凌」!逾四十名外傭僱主昨請願指不少中介公司涉騙取服務費,如事先教唆外傭「博炒」,借故表現惡劣,騙取回國機票和服務費後,隨即「走法律罅」安排外傭「離港幾日」再返港為新僱主工作,令舊僱主「有冤無路訴」,亦有外傭提供失實履歷令僱主「請錯人」,組織促港府監管現行中介制度,制訂從業員守則紓解僱主困境,「我哋受虐唔似外傭咁有人理,等於逆向欺凌!」

市民促請港府立例設立考牌制度考核外傭中介從業員,同時反對容許外傭在港借貸。

僱主心聲
陳小姐:「現行法例無法保障僱主利益,我個菲傭向財務借錢,整到我受騷擾都投訴無門!」

譚小姐:「我個外傭請咗八年,大家相處得好好,當局監管外傭中介公司,僱傭雙方都會獲益。」

自由黨外傭問題關注組召集人李鎮強昨聯同四十多名僱主到政府總部外集會,他指現時的《入境條例》規定,外僱與僱主終止合約後需在十四天內出境,但條例並無列明離職外傭必須在期限內返回原居地,部分中介公司則利用該漏洞,協助外傭騙取僱主薪金。陳小姐稱,家中菲傭屢次向財務公司借貸,更盜取僱主的銀行帳單作擔保,令家人每日接逾百個「追數」來電,甚感困擾。家人曾質問女傭,對方僅表示「炒咗我啦」,其後女傭自願離職,陳小姐須承擔她回國的機票費,她大轟現有條例令她蒙受損失,亦無法知悉外傭是否已回國,「出咗機票無得查,點知佢會唔會再返嚟害人?」

冀設考牌制監管中介

廖小姐則指,中介公司會附上外傭履歷表予僱主作參考,但有關文件卻「無句真」,如履歷上指女傭操流利廣東話、願意照顧老人等,外傭「入屋」後,僱主方發現難以與對方溝通。她促請當局為外傭中介從業員設立考牌制度,加強規管,懲治欺騙僱主的中介公司,亦冀政府規定外傭上工前須接受家務工作考核。

移民工牧民中心項目幹事張彥子回應指,中心曾發表調查報告,揭發逾七成外傭在中介公司威逼利誘下到財務公司借貸,以支付高昂的中介費,而港府於早前亦已公布數據,指去年有四萬多宗外傭簽證申請,當局僅接到一千多宗有關外傭表現不佳的投訴,促僱主勿將外傭視為問題核心加以針對,令外傭生活面對更多掣肘,「明顯係中介公司誤導公眾,唔好向弱者開刀!」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