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中年婦在約年半前涉嫌夥的士司機將一名女子禁錮在單位後,劫去對方身上財物及逼她講出提款卡密碼,之後由婦人往提款,涉及財物款項共約一萬多元。日前落網的婦人昨解往法田法院提訊,控以一項搶劫罪,暫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四月二十五日轉往粉嶺法院再訊,被告則繼續收押看管。

五十六歲女被告鍾素歡,被控於一二年七月十八日在上水翠麗花園旁行人路與另一在逃人士搶劫一名朱姓女子,劫去朱的提款卡等共一萬零三百元。

控方昨在庭上指,本案是有組織和預謀的犯案,被告事發時涉夥同一名男的士司機,在上址以刀指嚇及挾持事主到一個單位,逼對方說出提款卡密碼。期間被告負責到提款機提取九千五百元,另外亦劫去事主身上財物,對方損失合共一萬零三百元。控方指,被告被捕後除作出招認外,提款機的閉路電視亦拍得其容貌,案中另一男同黨則仍然在逃。

案件編號:STCC 89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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