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劉鑾雄與羅傑承被裁定行賄及洗黑錢罪成的歐文龍巨貪案,其實是由香港廉政公署首先在港揭發,多項重要犯罪情節亦是在港發生,但不知何解最後只有澳門當局起訴兩人,當時由「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領導的特區政府、以至其後由貪曾愛將「貪湯」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接掌的廉署,卻刻意對案件置身事外,任由兩人在香港逍遙法外,令人質疑「放火又係佢,散水又係佢」。多名立法會議員都促請現已脫離貪曾及貪湯「魔掌」的香港廉署,因應今次裁決重新立案徹查事件,以免香港的廉潔奉公聲譽,再一次受到打擊。

「執法部門應有責任」

在○六年始曝光的歐文龍巨貪案,其實是由香港廉署在一次勾線情報分析時揭發,查出案中部分涉嫌賄款迂迴地經本港銀行轉帳,最終存入由歐文龍操控的戶口,期間廉署曾傳召劉鑾雄問話,但最後卻拱手將案件交予澳門當局檢控。立法會議員陳家洛認為,隨着兩人在澳門被定罪,廉署應重新進行檢視,查看是否有新證據需要跟進:「廉署應該盡番作為執法部門應有嘅責任,同澳門做好溝通工作,睇吓有冇證據。」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行政會議成員兼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劉、羅案件不止牽涉本港上市公司,更有可能涉及有組織犯罪及欺詐等,案件中的款項移動,亦有可能涉及洗黑錢等罪行,認為本港執法部門應該關注,「相信佢哋睇到判詞都會跟進」。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更指出,港府及廉署應因應今次事件檢討《防止賄賂條例》,包括應否將條例的適用範圍,擴闊至適用於涉及港人及香港公司的境外行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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