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置業公告

於2005年12月30日收購Moon Ocean的70.01%權益的公告中,指賣方Easy Action為獨立第三方;向Moon Ocean提供最高為7.5億元信貸額的放債人,為獨立第三方。

於2011年3月28日收購Moon Ocean的29.99%權益的公告中,指賣方Best Express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華置及其關連人士的獨立第三方。

於2012年4月19日的公告中,指Easy Action及Best Express過去及現時均為獨立第三方,劉鑾雄確認從未直接或間接於該兩間公司擁有過任何權益,認為收購事項並不構成任何關連交易。

羅傑承供詞

約在04年底至05年初,仲量聯行高層盧慶雄向羅傑承提及,澳門氹仔五幅土地將會招標。當時羅傑承找劉鑾雄商討,兩人都感興趣。

劉鑾雄以類似借錢的形式,與羅傑承簽署文件,由劉借出近八億元,供羅競投澳門氹仔五幅土地,並列明華人置業有優先權,以成本價加一筆款項購入有關發展項目。羅透過Moon Ocean在2005年6月以逾13億元投得土地。

澳門法院判詞

審查所有人證及物證後,認定羅傑承並無任何意願參與相關土地競投,只是充當中間人角色,並與劉鑾雄的子公司簽署期權協議及借貸合同。

羅傑承無就投地作任何研究工作,只於招標期末段成立Moon Ocean;相反,劉鑾雄早已透過旗下公司,與Moon Ocean簽訂期權協議,其後更購入Moon Ocean,反映劉鑾雄一開始已真正有意投得涉案土地。

劉鑾雄曾聘請建築公司設計相關方案,而且曾到澳門「親自視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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