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有多次濫收車資紀錄的六旬的士司機,去年九月二十七日再次因為載客上山頂時無「落旗」兼濫收費,在原本由金鐘山頂纜車站到山頂應收取四十餘元的車程中,索價一百五十元,結果被「放蛇」警員拘捕。被告黃華慰(六十歲)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收取超過訂明收費率的的士租用費,及沒有撥動的士計程錶指示器兩罪,裁判官昨指他的行為影響香港旅遊業的聲譽,判他入獄三個月兼暫時吊銷其的士執照八個月。

案件編號:ESCC 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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