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受抑鬱症纏擾的女西醫痛失愛犬,今年一月七日於教友到其大埔中心住所探訪時突大叫及亂擲物品,混亂間咬傷女警右手。三十八歲被告王藝琳被控一項襲警罪,昨在粉嶺法院再提堂,裁判官引用《精神健康條例》,在被告承認案情後判無罪,但判處一個月醫院令,下令她須在小欖精神病院接受精神治療。

案件編號︰FLCC 1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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