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日日朝六晚九,無休息過,一個月得兩、三日會返大埔同仔女見面、飲茶,之後又返食堂繼續做,盡晒力啦!」(食堂營運商顏先生)


原本的廚房煮食設備齊全。

原本投標經營的食堂有大型雪櫃。


臨時食堂只有簡單爐具,難以提供大量食物。

落雨期間,臨時食堂的地板滿布積水,但欠缺去水設施。

懲教署向顏追討四萬多元欠款(紅框示)。

顏對經營懲教署職員食堂一事,至今仍感到「一肚氣」。

原本經營食堂的位置接近二千平方呎,但長官休息室(藍框示)進行裝修後,令食堂生意急跌。

懲教署擅改職員食堂位置,害中標經營者賠本結業收場,但事隔五年卻被入稟追租,事主怒斥信錯政府。具經營政府食堂經驗的顏先生,○五年投得懲教署職員食堂的營運合約,一心希望三年合約期後可賺得退休金養老。惟經營三個月後,署方竟在食堂旁邊大肆裝修,沙塵滾滾,最後還要求食堂搬往臨時搭建位置經營,最後生意大跌,連租金也無能力支付,被迫欠租,要提早終止合約離場,除按金被沒收外,署方竟於食堂結業五年之後,近日入稟追討欠租。

「政府都唔信,信邊個?」曾經營水警食堂並獲得嘉許信的顏先生「一肚氣」,他於○五年底投得懲教署大嶼山蔴埔坪監獄(現改稱塘福懲教所)職員用膳食堂的營運合約,標書上列明食堂面積約二千平方呎,租金及管理費每月共六千七百多元,基本設備如大型雪櫃及桌椅均由署方提供。他指出,經營初期每月營業額約有六至七萬元,足夠支付夫妻二人的薪金,還可聘請兩名伙記,每月還有少許盈餘,當時他滿心歡喜以為做滿三年合約,可賺得一筆可觀退休金養老。

逼遷偏僻地經營

豈料好景不常,三個月後食堂隔籬的長官休息室進行裝修,部分圍板更在食堂內,加上工程帶來的噪音及塵土飛揚,令食堂環境大受影響。起初顏以為捱過短時間的裝修期就可回復以前好景,但工程斷斷續續進行,半年仍未完工,顏更被職員游說將食堂搬到約十分鐘步程距離的位置經營,由於地點不方便,生意大不如前。

他坦言,以為食堂搬遷只屬暫時性,做落卻發現愈來愈「唔對路」。他指新食堂只是臨時搭建的建築物,原本作貨倉之用,面積只有約八百平方呎,大型凍櫃得一個,不足以擺放凍肉蔬果;爐頭火力又不足,無法準時提供膳食;落雨時食堂四周更會漏水,要以多個膠桶盛水,地板亦發霉。他指食堂搬遷後生意大跌九成,有時周日只得幾十元收入。

他曾去信懲教署膳食委會員,要求搬回舊址,否則終止合約,卻未獲回應有關訴求。由於新環境經營惡劣,顏欠租金及管理費六個月,及後他再去信委員會,盼體恤搬遷後苦況可豁免欠租,但不得要領,幾經掙扎,他只經營了年半,便以私人理由向署方終止合約。他以為被沒收四萬元按金足已抵銷欠租,事件應已告一段落。

入稟追租4萬多元

未料五年後,即去年十二月,他收到懲教署的入稟信,向他追討四萬多元,包括租金、管理費及再次招標費等,案件於四月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審理。

「(做食堂)我日日『朝六晚九』,無休息過,一個月得兩、三日會返大埔同仔女見面、飲茶,之後又返食堂繼續做,盡晒力啦!」顏坦言,食堂後期生意淡薄,他仍克盡己任,只是署方改變了經營環境,才無奈以私人理由終止合約,對於現時遭政府入稟追租,他直言:「好失望」,而四萬多元的欠款實在難以應付。

協助顏的地區人士胡健民批評,即使標書提到署方有權更改職員用膳地方,不過明顯是更改地方後才令顏的生意「做唔住」而結業,之後署方卻向他追討違約費用,懲教署做法有欠公道。他希望署方體恤小市民,網開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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