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保調火燄雞尾酒,試飲時搶火燒喉命危。昨凌晨尖沙咀一間酒吧的年輕調酒師,在店內炮製新款火燄雞尾酒,詎料試飲時疑突搶火,喉嚨生吞火燄,燒至紅腫及起水泡,下巴、面頰及頸部亦灼傷,送院搶救後情況危殆。時下流行的火燄烈酒為酒客帶來刺激娛樂,卻缺乏監管,消防處巡查酒吧時亦不會要求提升消防系統,消防設備不足下稍有不慎,隨時「惹火」釀悲劇。

燒傷調酒師送院搶救危殆。

酒吧林立的尖沙咀棉登徑發生火燄酒燒傷意外。

酒客一般會用飲管飲火燄雞尾酒。(資料圖片)

火燄雞尾酒刺激又危險。(讀者提供)

傷者親友到醫院了解情況。

俄羅斯有女子品嘗火燄雞尾酒時頭部燒傷。(互聯網圖片)

今次燒傷命危的調酒師姓羅(二十七歲),於尖沙咀棉登徑八號一間酒吧任職,獨居於竹園南邨秀園樓一單位。據悉,他本是糖水師傅,後來轉行,由炮製糖水變調製雞尾酒。

昨凌晨兩時許,羅在吧枱嘗試炮製新款「火燄」雞尾酒,期間倒入烈酒,並在上面點火,他即席試飲時疑突然搶火,喉嚨及口腔慘被燒傷,下巴、面頰、頸部及近胸口亦遭殃。

同事見狀大驚,慌忙致電救護站。救護車接報趕至,急送醫院救治,目前情況危殆。他喉嚨灼至紅腫起水泡,正留醫深切治療部。傍晚六時許,羅的姑姐、女友及男親友到醫院探望,指羅的喉嚨及頸下近胸口位置傷勢較重,現時麻醉藥未過,仍未甦醒。

北區醫院前急症室主管鍾展鴻醫生指,喝下火燄酒會灼傷喉嚨,喉嚨灼傷後,最危險的是會變腫,繼而阻塞氣管,令病人呼吸困難。醫生會視乎喉嚨燒傷程度治療,一般如皮膚般分三級燒傷,嚴重者會燒傷喉嚨內的黏膜,令肌肉壞死,甚至會影響聲帶,有機會變啞。

沒有法例監管

不少酒吧流行火燄烈酒,更會即席在酒客面前表演噴火,增添客人視覺享受,一般在酒吧出售的「火燄林寶堅尼」及「B-52」最受酒客追捧,但本港現時對「火燄酒」無任何法例監管,稍有不慎隨時會玩出火,過去也曾發生同類事故。

消防工程公司業務經理黃偉焯稱,消防處、屋宇署及食環署等部門,在巡查酒吧及食肆時,一般要求用明火煮食的廚房或食物製造間,須有較高規格的消防設備,但未必知道店舖會在座位及吧枱間玩火燄酒,故不會要求提高店面的消防系統。有酒吧明知消防設備不足,仍「偷雞」製作火燄酒,在缺少完善的抽氣系統、足夠的滅火筒及滅火氈下,一旦不慎將火燄酒倒瀉,隨時釀成火警,危及職員及客人的安全。

國際專業諮詢保險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如果發生火警造成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保險公司會先調查有關餐廳的防火設備是否符合消防條例,並會參考消防處的調查報告,如證實是意外事故,保險公司會受理,若發現屬違法,事主需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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