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星告李軍藐視法庭
【本報訊】鳳凰衛視女主播沈星,入稟高院,控告曾於半年前硬闖其九龍塘翡翠閣住所的內地商人李軍藐視法庭。入稟狀表示,李於五個月前曾經向高院承諾暫時不會接觸和聯絡她,但李其後卻先後打出二十次電話和發出九次手機短訊給她,由於李已違背對法庭的承諾,她因此要求高院判處李入獄和罰款。
女主播 沈星
被告 李軍
指違諾聯絡原告
原告沈星於去年曾興訟要求禁制被告李軍滋擾她,高院一度向李頒發臨時禁制令。李其後透過大律師向法庭承諾暫時不會與沈接觸和聯絡,法官遂於去年九月十三日解除臨時禁制令,並以命令方式把李的承諾紀錄在案。
李當時承諾暫時不會進入沈在香港、北京和深圳三地多個住所和工作地點的三十米範圍,以及暫時並不會以電話、傳真、電郵、短訊服務、社交網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直接以及間接地接觸和聯絡沈,直至法庭就該案有了判決或有新命令為止。
入稟狀透露,李於去年十二月十四日至今年一月二十五日期間,先後二十次打電話到沈的手機,又向沈發出九次手機短訊,當中部分電話更加是在凌晨四至清晨六時打出的。沈認為李已違反承諾,於上月透過誓章將事件告知法庭,法庭於本月十一日准許沈興訟控告李藐視法庭。
去年八月二十二日清晨,李曾身懷伸縮警棍爬入沈的住所,又打破露台的玻璃進入單位內,再與沈糾纏。李曾被控襲擊、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刑事毀壞等三罪。案件原定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開審,但因控方未能將證人傳票派送給沈,控方最後決定撤控,李獲准自簽三千元守行為兩年。
案件編號: HCMP 36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