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車執勤期間通常會有車長留守,「人去車空」被偷竊財物的事件,十分罕見,有資深警員表示,在一般情況下,警方接到報案後,會派出至少兩至三名警員趕至案發現場調查,如遇到人手足夠下,負責駕駛警車的車長,會留在車上候命,主要負責看管警車及車上財物,但如欠缺人手,車長亦須一同落車到現場協助調查。但落車後,車長及警長均有責任確保警車車窗關上及車門上鎖,萬一有人疏忽而導致警車失蹤或失竊,負責的車長及警長均須要面對紀律處分,最嚴重可被革職。

鑑證科人員在失竊警車套取指模。

警犬奉召到場協助搜索。

另外,根據警務人員的遵照守則,警員在執勤時,應穿上整齊的制服,包括戴上警帽,但守則對此並無硬性規定,警員可按工作環境、性質及行動需要,決定是否佩戴。例如警員在追捕賊人時,或當警帽阻礙視線時,便可除下警帽。

另外,每輛警車亦放有一個跟車的公事包,裏面放有一本警車行車記錄簿、空白口供紙及文具等,有關文件均不涉及機密和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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