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旺角開設診所的兒科男醫生羅榮兒,被指去年初趁女護士往配藥的兩、三分鐘期間,於診症室內涉嫌伸手入已婚女病人的胸圍內摸乳房及搣乳頭,女病人事後先由任區議員的女友人代寫信到醫務委員會投訴,三個多月後再報警。羅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有與羅共事十多年的女護士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力挺羅是正人君子,「從來唔講鹹濕嘢」,認為羅被控非禮屬匪夷所思。

被告羅榮兒否認在診所非禮女事主。

證人何玉芬對被告被指非禮感到匪夷所思。

三十五歲女事主X昨獲控方安排在屏風後作供,出入皆用特別通道,法庭更罕有地在她作供時圍封一半旁聽席,以免她容貌曝光;控方代表在庭外表示,律政司是因應個別案件主動作出上述安排。

X供稱,○八年搬到旺角居住後,首次到被告羅榮兒(五十五歲)在旺角中心的診所求診,她初時不為意被告是兒科,後因「睇開咗都幾好」而繼續光顧,至去年一月三十日下午,X因咳出血,第七次到上址光顧。被告安排她照X光、又首次伸手入她衣內聽心肺聲,X直言當時感詫異,但心想「好彩有護士喺度」,惟當護士離開往配藥時,被告突將右手從下伸入她的樽領毛衣內,再揭開胸圍按了她左乳一下問:「痛唔痛?」及後被告更「U字型打圈咁摸」其左乳兼用手指搣其左乳頭一下。

X稱因太驚及「唔知點算」,取藥及付款便匆匆離去,當晚她告知任(北區)區議員的女友人林麗芳,林因X「無勇氣報警」,在二月五日替她致函醫委會投訴,會方回覆提議報警,X最終在五月中報案。林昨日作供指投訴信內容提及X以後不敢獨自求醫,否認辯方認為內容屬誇張失實。

女護指醫生「從唔講鹹嘢」

而九○年代已在播道醫院與被告共事、○二年被告開診所便獲聘為助護的何玉芬雖是控方證人,但她指被告每次替病人檢查均會要求護士在場,護士亦可自出自入診症室;何又指配藥房的門事發時只虛掩,她入內配藥期間無聽到任何對話,回到診症室至X付款離開時亦未見X有異樣,X更預約覆診。辯方盤問何時,何大讚被告是正人君子,「從來唔講鹹濕嘢」,更不時贈醫施藥。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KTCC 6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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