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哋要爭取普損有公民提名!」飯民中人聲嘶力竭地於台上吼叫。台下閃光燈此起彼落,一位記者舉手發問,引起了大家注意,「你哋嘅行為算唔算違憲?」此問觸動飯民中人神經,「唔好亂講,人人都知我哋係最愛國,《基本法》定明香港有民煮,我哋會按照《基本法》爭取普損!」

「只不過,《基本法》寫明得提委會有提名權……」飯民中人繼續一副大義凜然的模樣,「民煮唔係咁樣。」記者不明所以,只好追問,「咁即係點呢?」飯民中人續說︰「當然係好似《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講,選舉權一定要普及同平等,所以我哋嘅提倡係無問題。」

「你意思係《基本法》嘅選舉權唔係普及同平等?咁何解你哋唔用《公約》去爭取民煮呢?」飯民中人遲疑一下,「我哋係愛國嘅,我哋會喺唔違反《基本法》,但同時又符合公約情況下去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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