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廉政風暴衍生出一個新詞叫「雅賄」,官員不是衰貪財,也不是衰好色,而是衰在附庸風雅,或曰化貪為雅。

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收受字畫、玉石等物品近二百件,價值一千三百餘萬元人民幣。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受賄總額中,近八成為玉石,其中一塊和田玉價值三百五十萬元,此官有「玉癡」之稱,平常玉不離手,閒時喜歡將心頭好鋪開,一件件欣賞,還要打蠟、上油。溫州鹿城區公安局原局長王某被查抄的物品中,單是字畫就有近兩百件,包括齊白石、張大千、潘天壽、吳昌碩、李可染等大師的作品,還有古陶清瓷,郵票和西方藝術品,無論數量還是價值,足可媲美內地一般博物館館藏。

雅賄盛行,皆因收受字畫古玩、瓷器美玉一類藝術品,既不像拿現金支票那樣「燙手」,也不像收取名車、豪宅般「搶眼」,而且真偽難辨,價格多變,折現手段千變萬化,不容易被發現,相對安全得多。

譬如,有建築商為拿項目,送塊「特色」石頭給主管官員,再把石頭「租」回去辦奇石展,然後聲稱有人出價幾十萬元買了,錢自然又「還」給官員,過程滴水不漏,至於石頭本身應該值多少錢,並非雙方關心的事。

反腐讓貪官變「雅」,另類「中國特色」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