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一歲女子去年底凌晨,乘坐男友人駕駛的一輛價值近二百萬元瑪莎拉蒂跑車時遇上意外,她疑不滿到場採訪的記者拍照,涉嫌拍跌其中一名記者的相機,令相機閃光燈損毀。她事後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昨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時,獲控方撤控,法庭准她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被告林楚袁,報稱商人,原被控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九龍城道與宋皇臺道交界刑事損壞屬記者的相機閃光燈,控方指被告已賠償事主損失。

案件編號:KCCC 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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