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講有話,相見容易同住難,任何小事都可能成為爭吵的導火線。時逢歲晚,有內地民調顯示,近三成受訪夫妻曾經因為「年三十去誰家過年」而發生爭吵。真是何苦來着!

若你問我,清官難審家庭事,那「過年安排處」的爭論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可以如何平息呢?我會說,定紛止爭,回歸傳統。在小生家鄉福建,傳統習俗規定已婚女性屬於男家成員,理所當然在男家過年,等到年初三,才帶丈夫、孩子回娘家探親。時至今日,從來不見有人意圖「反傳統」,所以一直相安無事,省卻不少爭拗。

或許有人認為,現代社會提倡男女平等,這套「男尊女卑」的做法已經過時了。這便帶出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中華傳統源遠流長,當中雖有糟粕,也蘊藏人生智慧,譬如福建人將過年「制度化」,同時照顧夫家娘家,毫無疑問有其優勢之處。反而,身為中國人而一味追求西化現代化、盲目追求所謂平等才是不合理的,追到走火入魔時,反倒亂了五常,埋下家庭不和的禍根。邯鄲學步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詳,於此便不用細說了。

其實夫妻一體,朝夕相對,本來就應該互相體諒、遷就,又何必計較誰尊誰卑?夫家娘家都是自己的家,只要兩口子平時善待雙方父母,去哪邊過年又有甚麼分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