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以漁業起家,近年由於都市化及水質惡化,漁業日漸式微,但漁業其實仍有其存在價值,應加以支援,令其重生。由於漁業可為市民提供新鮮海產,並為基層市民製造大量就業機會,故在不少已發展地區,政府均會對漁業加以扶持。例如台灣政府便透過各種方法協助漁業,令其蓬勃發展,不但為從業者帶來豐厚收入,更為當地經濟帶來活力。與此相比,港府對漁業衰落漠不關心,當局不斷加強對漁業的規管,並迫使拖網漁船、蝦拖等船主交回牌照,令漁船數目大減。此外,政府多年來進行多次大型填海計劃,令香港水質惡化,但又沒有向養魚戶作出合理支援,最終令大量養魚戶血本無歸,被迫結業。在漁業無利可圖的情況下,年輕人拒絕入行,漁業青黃不接。

筆者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機場十大核心工程進行期間,已倡議政府制訂漁業政策及為漁業發展訂定長遠發展目標,亦曾多次提議當局放置人工魚礁,以改善香港海域的生態環境,締造有利環境發展休閒漁業。在最近的施政報告建議書中,人民力量更建議當局成立二百億元的漁農發展基金,為漁民提供資助,令其可改裝漁船,經營休閒漁業及深海養殖。

針對養魚戶收入微薄問題,筆者建議當局透過上述基金,協助養魚戶經營高增值的深海養殖。由於漁民需購置昂貴的魚籠才可進行深海養殖,故筆者建議當局考慮為漁民建立基礎設施,並透過提供免息貸款,讓養魚戶有足夠資金轉型至深海養殖。

若當局能協助漁民轉型至休閒漁業及深海養殖,漁業將成為甚具潛力的產業,除可為漁民帶來可觀收入,更可為青年人締造多元化的就業及創業機會,而市民亦可享用新鮮而優質的海產。試問政府又有何理由仍裹足不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