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電視新聞,見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就任內涉嫌貪腐,在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研訊時的砌詞狡辯、巧言令色、想死想死咁款嘅衰樣,究竟,佢知唔知咩叫羞恥?我諗,佢唔知囉!

呢條粉腸直認平均每個月的公務酬酢上,飲用兩樽烈酒和十二樽紅酒,係「有分寸」嘅做法喎!

吓!買酒啲錢,係我哋香港人!有分寸?小你就有分寸!

被下屬指證外訪行程「玩嘅成分居多」嘅貪湯,多次未獲特首批准而已出機票,及經常擅自提升機位及臨時改行程,佢唔通知特首的原因,話係特首「日理萬機」,「我唔需要為呢啲事情麻煩佢」喎!咁冇規冇矩,自把自為的自肥舉措,竟出自宣揚法治精神嘅廉記阿頭,香港廉潔排行榜又怎會唔下跌吖!

在此要問呢件粉皮貪湯,你認為點先算係貪腐呢?

嗱!若有條契弟如你咁唔被召上立法會審問,佢都唔主動交代多次私吞紀念品及禮物;又曾用公帑多番送禮和宴請內地官員及政協委員,傾過吓退休後啲嘢咁啦!你覺唔覺得佢有問題呢?若無,是否立即放人,兼打個金牌送畀佢呢?

當湯顯明對住記者說「要講嘅,都講晒」嘅時候,這無恥之徒,真叫人火滾,該拉佢去犬決!好!如貪湯被判去北韓行刑,我願出機票送佢一程,兼加送一樽蜜糖,吓!問蜜糖有乜用?哦!犬決嘛!用蜜糖搽佢JJ囉!

貪湯今日仲諗緊,我犯咗乜罪啫?如果我咁嘅身份地位喺大陸,一個月點只飲兩支烈酒同十二樽紅酒呀?仲有女陪添喎!郁我?真無天理!

彭志銘

次文化考古學家,對城中潮語有深入研究,博徵博引,廢官廢人行埋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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