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淑貞報道】高危行業勞工保費高,部分僱主為慳錢,鋌而走險不買勞工保險。勞工處去年首十一個月巡查各行業工作場所,向沒有投購勞保的無良僱主,發出逾九百張定罪傳票,較前年全年的七百多宗,增加逾兩成。保險界及勞工界立法會議員均指,僱主抱「博一博」心態不購勞保,發生工傷意外後,仍要承擔賠償責任及刑事責任。

搭棚工不時發生嚴重工傷事故,勞工保險費較高。(資料圖片)

勞工處勞工督察去年首十一個月,巡查工作場所十三萬九千多次,批發、零售、進出口貿易及飲食和酒店業佔五成三;金融、保險、地產及商用服務業佔一成四。該處同期發出九百六十九張因違反《僱員補償條例》而被定罪的傳票,其中九百二十八張涉沒有投購勞工保險,較前年全年的七百六十五宗,上升兩成一;亦比一一年的六百九十四張,上升三成四。 

出事傾家蕩產博唔過

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指出,勞保保費按工種風險高低定費,低風險文員的保險費率低於百分之一,即總工資百萬元,一年保費僅數千元,但高危如搭棚工,因墮下昏迷個案索償動輒涉千萬元,部分中小企僱主可能只報一半工資,減輕保費開支。

陳說,勞保業務因賠償高但保費低致業務連年虧損,近兩年保險業已要求僱主提交強積金供款單據證明工資,保費及生意額稍回升。搭棚工保險費率已升至工資逾三成,總工資百萬元,保費需三、四十萬元;另一高危行業為環保回收業,因物料重及工地濕滑,易發生工傷,保險費率百分之五至六,百萬元工資,保費要數萬元;酒樓工傷不嚴重但事故頻繁,保險費率達百分之二。

陳健波指僱主不買勞保,發生工傷後,僱員補償援助基金會雖會先墊支賠償給僱員,但基金會會向僱主追討,違法僱主亦會被勞工處檢控。勞聯立法會議員潘兆平亦指,僱主如因慳保費而傾家蕩產,實在「博唔過」,認為勞工處應加強定期巡查及執法。

勞工處呼籲僱員致電該處投訴熱線2815 2200舉報,該處調查後發現有足夠證據,會檢控違例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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