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前國防部長蓋茨最近出了一本回憶錄,退休高官出售「大內秘聞」,為自己揚名立萬順便賺點零花錢,本來不足為怪,但像他那樣近乎刻薄地批評多位外國領導人則頗為罕見,背後的大美國主義邏輯,更屬荒謬。

蓋茨在書中談及,二○一一年訪華期間,中國試飛殲20隱形戰機,令他頗為意外。當時的國家主席胡錦濤向他解釋,軍方是進行預定的科學測試,他根本不相信,更將之形容為「對我最大的侮辱」。

是老美霸道慣了,還是蓋茨本人心理承受能力較差,不知「侮辱」二字從何說起。中方在本國領空測試軍機,是自己內部的事,與老美無關,就算真的向美國示威又如何?向蓋茨解釋只是給美方面子,如果將之視為侮辱,那是給臉不要臉,自取其辱,與人無尤。

如果真要拿侮辱來說事,美國軍機幾十年來肆意在中國領空附近偵察和騷擾,這算不算侮辱?把最尖端武器布置在離中國愈來愈近的地方,甚至公然叫囂要把中國軍隊封死在第一島鏈,這算不算侮辱中國?美國國家安全局肆意監控多國領導人包括自己盟友的通訊被踢爆,奧巴馬還堅持「不會從根本上改變國家監控策略」,這又算不算侮辱全世界?

美國想真正獲得別人尊重,最好先習慣如何與別人平起平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