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土地正義聯盟指政府容許新界原居民身故後,可於劃定的「認可殯葬區」內下葬,保障他們的傳統權益,帶來原居民與一般市民殯葬土地分配的差異,且殯葬區當中有約兩成範圍與自然保育區或具特別科學價值地點重疊,令自然生態受影響。聯盟促請政府加強監管,並將自然保育區等剔出殯葬區範圍。

謝世傑(左)及莊立彬,促請政府加強監管「認可殯葬區」的使用情況 。

大埔鳳園屬具特別科學價值地點,土地正義聯盟卻發現有墳墓超出「認可殯葬區」範圍。(土地正義聯盟提供)

政府於一九八三年為原居民劃出「認可殯葬區」,聯盟過去數月進行的調查發現,現供一般市民使用的火葬場及墳場總面積僅約八百公頃,為原居民「認可殯葬區」的五分之一,認為原居民及一般市民在殯葬土地的分配存有差異。幹事莊立彬又指,兩成「認可殯葬區」坐落於自然保育區及具特別科學價值地點之上,原居民建墳時多需移除樹木,嚴重影響生態。他以元朗區為例,該區的殯葬區約有八十四個,當中二十七個與自然保育區重疊,一個與具特別科學價值地點重疊,另有四個與郊野公園範圍重疊。

莊指,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列明在劃作「自然保育區」地帶的土地,經常准許的用途只包括墳墓的保養及修葺工程,故認為原居民於保育區內加建新墳,涉違反相關條例。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亦指,殯葬區的設立導致「賣地」,有大埔三門仔村民指出,曾有原居民收取利益後,協助非原居民申請於殯葬區下葬,認為利用公共土地私人圖利不公義,要求當局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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