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肇事法拉利兩度甩尾失控,網民都質疑司機冇上堂學揸法拉利。

本地知名車手呂米高說:「司機反應極慢,一係佢技術極之水皮,一係可能飲咗酒,好明顯佢熄咗Traction Control(循迹控制系統),架車唔識自己收油,繼續加速,搞到甩尾。通常高手會熄Traction Control,如果技術低,就唔好開咁快,累人累己!」呂續指,法拉利其實並非想像中難以駕馭,因車上設有循迹控制系統及電子限滑差速器,能自動調校至最佳狀態,防止甩尾,加上「加速好、煞車好、轉彎咬地好」,當以普通車速駕駛時,較一般私家車還要安全。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司機應在意外後停車,在一日內報警,倘無合理解釋即屬違法。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車禍後不停車」最高可被判監十二個月及罰款一萬元;「車禍後不報」則可被判監六個月及罰款一萬五千元。陸又指,司機或可被控「危險駕駛」,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年。如再涉及在馬路上追逐,更有機會背上「非法賽車」罪名,最高可被判監不多於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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