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住幾十樓,有時大聲到呢度都聽到晒啲歌詞。」(附近居民鄧先生)

在鄧先生家中可錄得高逾六十分貝的歌聲。

海心公園內有多個歌舞團各據一方表演。

歌聲每晚自四百米外準時傳至,令鄧先生大感無奈。

不時有圍觀市民打賞歌舞團。

警察只抄下團體個別人士資料即離開,未有就音量作特別管制。

【投訴組報道】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多個公園入夜後變身歌舞場,令居民飽受滋擾!其中土瓜灣海心公園每晚皆有多個歌舞團進駐,更自備大型音響。由於聽眾不時會以現金打賞歌者,令歌舞團愈唱愈起勁,噪音竟可傳到四百米外的翔龍灣。區議員直指問題持續經年,不滿當局執法不力,令問題大有惡化之勢,要求修改遊樂場地規則解決噪音問題。

「年幾前開始投訴,但一直都無好過,我已經住幾十樓,有時大聲到呢度都聽到晒啲歌詞,公園附近有幢新樓入緊伙,佢哋可能仲慘!」鄧先生居於距離海心公園逾四百米外的翔龍灣高層單位,每晚均有歌聲「陪伴」,必須將全屋窗戶緊閉才能靜靜享受天倫樂,坦言家人已不勝其擾。

打賞收入頗可觀

記者曾多次到海心公園視察,發現除小舞台外,公園內有多個歌舞團各據一方「表演」,每個團體均準備充足,自備音響與其他歌舞團作音量對抗。期間雖曾有警方到場,惟警員僅記錄團體個別人士資料即告離開,對音量並無管制之意。記者其後更發現有圍觀及跳舞人士向歌者作現金打賞,每隔數分鐘便有人打賞,收入頗為可觀。

警方發言人指出,一二年共接獲一百四十四宗相關投訴,一三年首三季則接獲六十二宗投訴。發言人解釋,康文署職員與警方分別可引用遊樂場地規則及噪音管制條例對違規人士採取行動,如團體主動向市民索取「打賞」,即有可能觸犯「行乞」罪。

「原本好耐之前只得一檔,完全無問題,佢哋仲會拒絕收打賞,純粹只係自娛性質,但呢幾年就愈嚟愈亂!」當區區議員潘國華聽聞部分歌舞團由屯門遠道而來「搵食」,但康文署卻鮮有執法,即使成功檢控亦只罰款三數百元,阻嚇力欠奉,亦令「搵食檔」愈開愈多。潘指近日得悉康文署終擬建議修改海心公園的遊樂場地規則,進一步限制晚上使用揚聲器,希望能減低對民居造成的滋擾。

一年檢控僅八宗

康文署發言人承認過去一年共接獲逾一百宗投訴,但提檢控的僅八宗,如市民於公園內彈奏樂器或唱歌自娛而未有滋擾他人,當局均不會作出干預,但當局於一二年六月訂立「公園常規」,規定不得於公園內使用發聲面超過六百平方厘米的揚聲器,之後情況已有所改善。由於近月公園附近有新住宅落成入伙,並對公園噪音表示關注,正研究收緊使用揚聲器措施。至於團體在公園範圍接受打賞,發言人則指會加強巡視,如有明顯商業行為會作適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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