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擬增三首長級職位
【本報訊】為應付增建公營房屋,房屋署建議加開三個首長級職位,包括總建築師、總結構工程師、總工程師,以及一百三十個非首級公務員,預計薪金和員工附帶福利開支,每年合共一億零八百多萬元。
房屋署建議加開三個首長級職位,包括總建築師、總結構工程師及總工程師。(資料圖片)
配合施政報告宣布,由二○一八至一九年度起,公共租住房屋每年平均建屋量由一萬五千個增至二萬個,而籌建時間亦會縮短至五年。房署建議由今年五月二日起,開設一個常額總建築師和一個常額總結構工程師職位,以應付因公營房屋新建屋量目標而增加的工作量;以及開設一個常額總工程師職位,負責管理和推行基本工程儲備基金與房屋相關的基建項目。三個首長級職位每年平均所需的員工開支總額約六百多萬元。
房署亦會合共開設約一百三十個非首長級公務員職位,以應付新公營房屋建屋量目標,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約為一億零二百多萬元。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一討論有關建議,房署並於三月提交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五月提交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