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女子今年八月三日到將軍澳工業邨的壹傳媒大樓閘口聲稱要「爆料」,惟遭男保安阻攔入內,她遂涉嫌「捐閘」硬闖,並於糾纏間抓傷男保安,事後被帶返警署調查時,又涉嫌在將軍澳警署內腳踢警員及毀壞警員的記事冊。案件昨在觀塘法院續審,二十九歲被告麥淑敏被裁定襲擊、襲警和刑事毀壞三罪表證成立,她自辯時否認犯案,反指壹傳媒大樓的男保安扯爛她的袋及抓傷其手致流血,又稱在警署內遭男警「借啲意」用手擦過胸部及遭推落地再反手扣上手銬等暴力對待。案件現押後到本周五進行結案陳詞。

被告麥淑敏(右)昨自辯時否認犯案。(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KTCC 4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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