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文大學三年級男生今年七月向男網友以三百元出售一條魚,網友以一千元紙幣付款,男生卻涉嫌聲稱沒有錢找贖便挾款離去;之後男生又涉嫌在水族店內偷竊四條總值五千六百元的龍紋魚。二十六歲被告關葰樂昨在觀塘法院否認兩項盜竊罪,還押至下月四日預審。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七月六日在通菜街盜取男子鄭浩明七百元,以及於九月一日在通菜街一間水族店偷竊四條共值五千六百元的龍紋魚。控方透露,被告在九月犯案時,違反了一宗同類型案件的簽保守行為命令。辯方則指被告快將畢業,是家中獨子。

案件編號:KTCC 6041、6042/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