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歲教車師傅教授學神駕駛輕型貨車時,一名男途人突從行人路衝出馬路,師傅當時正查看響叫的手機,學神亦因察看倒後鏡未有注視前方,二人收掣不及,男途人被撞至重傷,數日後死亡。由於二人同操控該肇事車輛,雙雙惹官非。兩師徒昨於荃灣法院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罪,裁判官准二人保釋至十二月二日,以待索取他們的背景報告始判刑。

次被告李匡樺(右二)事發後向警員講述情況,旁為肇事輕型貨車。(資料圖片)

首被告金炳光(七十二歲)及次被告李匡樺(二十五歲)同被控今年五月二十一日,在葵涌邨芷葵樓外的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一輛輕型貨車。案情指,案發當日早上十一時多,李在金的指導下在案發地點學習駕駛,六十歲男事主吳耀光突從李的左邊行人路衝出馬路,遭撞倒受傷,送院後在深切治療部治療,延至五月二十四日下午三時證實死亡,法醫確認其死因是頭部受傷。

時速約15至20公里

交通警員接報到場,李指他駕車的時速約十五至二十公里,事發時他正在檢查倒後鏡,雖然李曾煞車及轉右,但死者與車的距離太近。金則指,當時手機響起,他因查看來電而未能即時煞車,當他發現死者時,人與車的距離只有半米。案情透露,案發期間有微雨而路面濕滑,當時交通流量低。警方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一同起訴兩被告。

大律師陸偉雄昨表示,教車師傅在事件中責無旁貸,師傅在教車期間有責任於危急關頭煞車,其刑責應比學生重。陸並認為涉案學生十分無辜,如證實他只是技術欠佳,他日後在考牌上未必會受到影響,而且他更可向師傅追討賠償。

案件編號:TWCC 31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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