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車車廂的乘客須知,只列明『勿在梯級上站立』,沒提上層可否站立,而電車上層,也無不可站立的標貼,咁代表可以企啦。」 (銀行業陳先生)

企到爆

運輸署的《道路使用者守則》指不可在電車梯級或上層站立(紅框示)。

據《防止滋擾和規管乘車規則》,乘客人數不能超過電車廂上層所設座位容納的數目。

據《防止滋擾和規管乘車規則》,違者可被款罰一百元。

在繁忙時段,電車上層經常有乘客站立。

唔知違法!!
張小姐:「電車公司需要貼出告示及宣傳,清楚提醒乘客。」

李先生:一直見人企喺電車上層,所以覺得無問題,自己都會咁做。

電車上層坐滿乘客,可否企人?看似簡單的問題,很多市民,甚至連運輸署也被考起。本報日前抽樣訪問五十名市民,逾七成被訪者認為可以站立,而運輸署也稱只是「不鼓勵」,乘客這樣做沒違法。不過,法例卻規定電車上層乘客人數不得超過所設座位容納的數目,違例可被罰款一百元。有立法會議員直斥運輸署一直不知道相關法例存在,認真荒謬,署方應立即糾正,及向公眾宣傳正確訊息。

每日上、下班的繁忙時段,電車上層經常「爆滿」,乘客如「沙甸魚」擠在上層,但到底多少人知道站在上層,屬於違法?本報日前在灣仔街頭,隨機抽樣訪問五十名途人,了解他們是否知道相關規定。結果顯示,僅兩成多受訪者認為不可以,逾七成受訪者認為可以,當中絕大部分受訪者覺得沒問題,仍會繼續站立。

在銀行工作的陳先生:「我乘搭電車幾十年,好鍾意上上層,如果無位咪企囉,始終上層空氣好啲,又可以睇風景。」

告示只列樓梯禁企

陳先生每天都是乘電車上下班,他指在電車車廂張貼的乘客須知,也只列明乘客「勿在梯級上站立」,沒提及上層可否站立,而在電車上層,也沒有不可站立的標貼,「咁代表可以企啦。」本報向電車公查詢,電車公司無直接回應上層車廂可否站立的問題,只表示不可在電車梯間站立。

記者翻查運輸署《道路使用者守則》有關搭乘電車部分,內容清楚寫明乘客「不可」在電車梯級或上層站立。但運輸署接受查詢時竟指,《道路使用者守則》只是一本指示書,並非硬性法例,乘客在電車上層站立並不違法;發言人更補充,為確保乘客安全,署方不鼓勵乘客在電車上層站立。據運輸署資料顯示,在一○年至今年九月,在電車樓梯或站立在上層的交通意外數字,共有九宗。

法例規定可罰百元

雖然運輸署聲稱不違法,但法例中的《防止滋擾和規管乘車規則》,指明任何人不得乘搭或企圖乘搭電車廂上層,以致令乘客人數超過電車廂上層所設座位容納的數目,違者可被罰款一百元。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認為,雖然規則未有明言「不能在上層站立」,但即使有空置座位,乘客卻選擇站立於上層,同樣違例,原因是即使有座位,但卻在上層站立,會對通道造成阻礙,因此法例的着眼點,應該並非是否有座位。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直斥運輸署塞責,署方多年來竟懵然不知有關法例存在,認真荒謬。他認為,運輸署要立即宣傳相關法例規定,令市民知道真相。警方則表示,沒有乘客於電車上層站立而被檢控的統計數字。

香港電車有限公司回覆指,公司職員獲授權執行任何按《防止滋擾和規管乘車規則》(第107A章4條)的規則,根據該公司紀錄,沒有就規定提出任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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