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裝修男判頭稱開車時入錯波及踩錯油門,三度倒車撞到兩名男工友釀一死一傷慘劇。原控誤殺罪的被告,早前在高院獲准承認較輕的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及嚴重受傷兩罪。法官昨指找不到任何合理解釋為何被告會三度倒車,更稱從未見過或於法律書籍找到同類案例,故就此案判刑感困難。法官斥被告危險駕駛程度惡劣,故將他判監五年及於出獄後停牌十年,並須參加駕駛改進課程始可復牌。

死者庄永坑父親認為判刑過輕。

官難理解被告行為

六十三歲被告彭官華被控在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於山頂普樂道十一號屋的車位附近,危險駕駛引致男子庄永坑(四十五歲)死亡及男子陳子森(二十四歲)嚴重受傷。法官指看過現場閉路電視片段後,認為被告事發前明顯有察看過兩名工人的位置才開車。法官指翻看片段多次亦難理解被告的行為。

辯方解釋被告因入錯波及踩錯油門才倒車,其後太驚慌而再兩度倒車;但法官指被告三度重複犯錯,直言即使初學者亦會在踩錯油門後把車再駛前及停車。。惟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向死者家人及傷者賠償了共二十萬元,給予酌量減刑。

案中死者庄永坑的父親及傷者陳子森昨均有到庭旁聽,庄父認為判刑過輕,「始終都係一條人命」。傷愈的陳子森則無回應記者提問。

案件編號:HCCC 4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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