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從事網上買賣的少女前年八月與一名女網友進行交易,以約三十萬元出售一枚鑽石予對方,並以八萬五千元購下對方一個名牌手袋,但她涉嫌在收取十五萬元鑽石訂金後失蹤,而她開出用作購買手袋的支票亦彈票。二十二歲被告李貽(又名李潁潼)被控欺詐及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兩罪,但案件早前在粉嶺法院開審僅一天,她便告失蹤。其父告訴控方被告已離開香港,裁判官昨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七日續審,下令繼續通緝被告。

案件編號:FLCC 14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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