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工程過去十年約有百分之五嚴重超支,需向立法會申請提高預算支付。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昨舉行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發展局解釋,原材料及人工開支隨市場變動,在計算工程造價時,已準備應急費用及價格調整準備,強調工程招標參考私人市場價錢,評估應急費及準備費。若工程不需動用該筆費用,便會撥返庫房,費用不會落入承建商。

發展局表示,過去十年有六百三十多宗工程,當中三十四宗超支,逾半個案發生於○八年至今。當局解釋,○三年起經濟低迷,至近年才較多工程上馬,未來會就超支工程作分析,提交立法會。為降低工程費用及增加競爭,未來會擴闊承建商「升牌」標準,考慮承建商非政府工程的經驗,包括房屋委員會及私人建築等,也會拆細工程,讓較小型的承建商也能投標。

另外,早前當局在西貢福民路渠務工程試行合約伙伴計劃,改變監督角色,與承建商採用「攤分節省工程費」,雙方共同承擔超支或節省到的費用,成效理想,節省半成工程費用及六個月施工時間,未來合約也會採用有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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