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角書局街國賓大廈的自動扶手電梯承辦商及其工程師,被指涉嫌未有按法例規定,確保上址自動扶手電梯的操作正常及提供有效保養,並在之後交予機電署的自動梯准用申請書上作虛假或誤導性陳述等,去年十二月遭機電署突擊巡查揭發。兩名被告「力建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及工程師何樹榮,事後各被機電署票控四項罪名,其中工程師認罪,被判罰款一萬六千元;力建則不認罪,案件押後至下月三日預審。

案件編號:ESS 21539-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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