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的《新快報》在屬下記者被警察拘捕後,借曾國藩一副對聯宣稱自己尚有兩根窮骨頭,暗示不畏強權,誓為員工爭自由。此等公開抗爭,鮮見於內地傳媒,讀者從「請放人」、「再請放人」的文章中隱然見到傳媒的尊嚴和風骨。可是結局令人大倒胃口,在眾人期待「三請放人」之時,等到的卻是該報一紙道歉聲明。

致歉聲明認可了警方調查結果,即該報記者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大量失實報道,承認對稿件審核把關不嚴。到底是甚麼原因使該報的態度急轉直下?如果僅僅認為緣於對事實和法律的尊重,顯然不能服眾,因為該報在「請放人」、「再請放人」裏,強調的核心內容就是對事實和法律的尊重,聲稱認真核查過所有涉案的報道,僅有不至於將記者拘捕的個別謬誤;記者報道是職務行為,對方應與報社交涉;又借專家之口宣稱對記者不能先抓後審。

法律還是那些法律,事實還是那些事實,但是《新快報》一反原有立場,完全沒有了其所標榜的公義、勇氣云云,有的依然是懦弱、自私、可恥。再讀「請放人」,完全沒有了曾經感受到的循法解決問題的理性呼籲,只有媒體在壓制下的哀求。

《新快報》快速轉變的原因,當局者不能講,但公眾循一「戒」字可知大概。涉案記者認罪的同時,告誡同行「要以我為戒」;《新快報》在承認自己的做法嚴重損害媒體公信力的同時,表示將「以此為戒」。這個「戒」就是當局需要的結果,殺一儆百,聽命於我則相安無事,無冕之王之類的稱謂隨時奉上,若是企圖挾輿論張揚風骨,發出異己之聲,則會立即將你打回原形。窮骨頭原來只是賤骨頭!

對曾國藩的「養活一團春意思,撐起二根窮骨頭」,《新快報》此前獨取後者。經此一役,內地媒體同行們想必會在「養活一團春意思」上下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