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五十三歲)涉洗黑錢七億二千萬元案昨於區院續審,被告早前自辯曾提過斥資二千六百多萬元投資一隻賭業股的公司,但並無於市場披露,是因該公司的大股東想借助被告有管理上市公司的經驗,而邀被告買入其股票,但為保該大股東的董事會控制權才沒有披露。

但控方昨呈上年報,踢爆該公司的大股東並非被告所指人士,而是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他旗下公司。被告對此解釋,指最終詹的股權有部分亦落入該大股東手上,詹並非最大股東。案件於周四續審。

案件編號:DCCC 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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