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婦早前來港旅遊,手持一部iPad到旺角百老滙電器店要求維修,惟職員核對機身驗證碼發現與發票所示不符,拒絕免費維修,她懷恨在心,事隔個多月後返回該店佯裝買手機,待店員取出一部價值約五千七百元的新型號智能手機後,她即場將手機掟落地再用十八吋長鐵棒扑爛。她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刑毀罪,裁判官判被告罰款一萬元及全數賠償損毀手機。

店舖地上仍遺下一個面積如硬幣般大的凹痕。

涉案同型號的智能手機。

三十九歲被告吳倩梅,報稱在海南任職售貨員,月入約二千元,她與丈夫育有一名十六歲兒子。庭上所見被告打扮樸實、皮膚黝黑,聞判後擔心得不停拭淚,一度透過當值律師表明無力還款,要求分五個月歸還。但裁判官擔心她一旦返回內地恐追索無期,故拒絕讓她分期,下令她若不付款則以監禁代替,現須還押監房直至付清欠款。

被告承認於十月二十三日在旺角豉油街二十八號地下的百老滙電器店內,無合法辯解而損毀一部白色LG智能手機,價值五千六百九十八港元。案情指,事發日近下午五時,被告獨自到該店要求店員出示涉案手機「試吓」,店員取出手機後,被告將手機拋到地上,再取出藏於身後的十八吋長鐵棒當場扑爛手機,店員見狀報警。

辯方:行兇源於中港文化差異

記者昨到涉案店舖,發現地上仍遺下一個面積如硬幣般大的凹痕,有店員憶述當日經過仍有餘悸,指被告當時怒火沖天,「狂敲部機,彈到十尺八尺外仲繼續敲」,在場顧客嚇得爭相走避。被告被捕後向警方稱,因不滿個多月前百老匯不肯免費維修她從該店購入的iPad而發難犯案。

辯方求情稱,被告犯案是源於中港文化差異,因無知而漠視法律後果,現已認罪後悔及願意賠償,又稱涉案鐵棒只是從店外順手拾獲,並非刻意帶到店內犯案,望獲輕判。

案件編號:KCCC 42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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