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的道路可分政府及私家路,當證明因道路失修導致意外,可向道路擁有者追究責任。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受害人可追討有關部門道路失修引致意外的疏忽賠償,「關鍵係睇意外當時責任誰屬,如果意外因為路面太爛而引致,發現條路好耐都冇維修、又冇路牌提醒駕駛者,令司機非違反交通規則發生意外,負責部門、即地政總署便要負上相應責任。」

多處路面凹凸不平,汽車經過常搖晃不定。

香港公路學會發言人指出,私家地段的可行使通行權(Right of way)與私家地段不同,後者業主有全權及責任去進行該地段之管理和控制。惟前者範圍之土地仍屬政府土地,故擁有可行使通行權的牌照者並沒有該道路和土地的操控權。發言人表示,運輸署及路政署對道路設計有詳細指引,工業區的車速、坡度、視距、寬度及彎位要求與住宅區大有分別,舊區馬路可能已不符現時需要,故一般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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