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涉偷的士搵食四年
【本報訊】的士司機涉嫌於二○○九年在西灣河偷走的士後,再涉於去年在黃大仙從其他的士盜取總值約四千三百元的咪錶及對講機等,「移植」至偷來之的士內,四年間他涉駕駛該的士營業,至今年中被揭發。五十六歲被告黃均祺被控盜竊、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及意圖使用虛假文書等五罪,昨在九龍城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候審。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八日再訊,以待控方將案件轉往區院審理。
黃均祺
據悉,佯裝遊客的警員於五月三日在尖沙咀打擊違規的士時,乘坐被告之的士,發現收據的車牌號碼不符,揭發被告疑盜取的士及咪錶外,更涉偷偷影印友人之的士行車證。
案件編號:KCCC 40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