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懲教署職員之妻擔任賣淫集團的主腦,專為高級派對提供內地高鐘妓女,去年底被警方派出中外臥底警員扮「老闆」或「老闆跟班」成功搗破。被捕女主腦在區院受審後,被裁定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成,法官昨日判刑指被告收取到的佣金非小數目,推斷她收入不菲;此外她專門安排雙程證內地女子來港賣淫,是加重刑罰的因素;惟考慮涉案淫窟只屬中型,她亦無逼人賣淫,故將她判囚兩年。

每次肉金最少1500元

已婚育有一名十三歲女兒的首被告張玉霞(三十九歲),被控在去年十至十二月間在尖沙咀漆咸道南某單位內管理賣淫場所,她另涉的一項操控二十六名內地女子賣淫罪則獲脫罪。

法官游德康昨判刑指,首被告為妓女提供住宿,租下涉案約千多平方呎的漆咸道單位有五間房,推斷涉案淫窟屬中型規模。另外據庭上證供,案中妓女提供性服務,收費介乎一千五百至二千元,被告從中收取五分一佣金,若以案中涉及二十多名妓女計算,推斷她所獲佣金不菲。

案件編號:DCCC 193/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