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期七日的內地「十.一長假」昨日結束。旅遊發展局昨公布首六日錄得逾九十二萬內地旅客訪港,較去年同期升一成七。受惠於內地實施《旅遊法》,嚴打零團費和強迫購物等「劏客」行為,旅遊業議會十.一長假期間罕有地並無接獲任何旅客投訴,但新例實施前一個月涉及內地旅客的投訴卻逾三十宗,較去年同期倍增,懷疑與內地旅行社趁新例實施前「最後衝刺」,催谷零團費和強迫購物有關。

旅發局昨總結十.一長假旅客訪港成績,首六日錄得逾九十二萬內地旅客訪港,當中四成三人屬個人遊旅客;兩成七旅客則持深圳一簽多行來港,較去年同期激增四成三;內地團隊則佔總客量約一成,按年微升百分之五,反映《旅遊法》對旅行團影響不大。旅發局指,內地《旅遊法》適用世界各地,不局限於規管香港旅遊業,相信本港仍具吸引力。他強調,當局傾向支持開放個人遊計劃,以開拓更多客源來港推動旅遊業發展,但會密切留意內地旅客秩序和即將發表的本港旅遊業承載能力報告。

消委會接獲三宗

不過,旅議會初步推算則指十.一長假期間內地訪港團按年大跌三成,即平均每日僅得二百五十團,其中兩成是屬於購物團,較去年同期急跌六成。該會總幹事董耀中透露,九月份每日平均有四百六十個內地團訪港,認為內地團跌幅早在意料之內,但即使個人遊旅客急升,也不見市面出現擠迫和混亂,相信與《旅遊法》推動旅客分流至各區遊玩有關。

另外,消費者委員會今年接獲三宗涉及內地旅客在十.一長假期間的消費投訴,包括兩宗參茸海味和一宗購買攝影器材。消委會發言人解釋過去經驗顯示,不少旅客會返回內地後,始致電消委會投訴,相信有關數字或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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