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袋笠頭行劫的犯案手法,近年極為罕見。犯罪學家指出,犯人以笠頭犯案,用意是減低事主的反抗能力,並遮掩自己容貌,方便逃脫。兩宗案件或屬同一人所為,賊人先用透明膠袋,再用環保袋犯案,犯案手法上明顯更進一步。

「用笠頭犯案,既可以令事主睇唔清自己容貌同逃走方向,亦可以令自己更加容易落手。」犯罪學家黎定基稱用膠袋笠頭除可令事主驚恐外,更會出現短暫缺氧、暈眩,雙手無力,讓賊人容易犯案。

他認為,如今次事件屬同一人所為,顯然是賊人的防衞意識有所提高,「相比用透明膠袋,密封環保袋更加令人睇唔清,不過潛在危機就更大,一時重手,分分鐘可令事主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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