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將屆一周年,死傷者家屬及公眾對特區政府遲遲未能交代如何追究失職官員責任,已愈來愈不耐煩,尤其是被獨立委員會狠批禍根早種的海事處,有退休官員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報告結論,恍似在傷口撒鹽。特區政府針對海事處官員責任問題及工作程序改革,先後成立兩個小組跟進,預期四至六個月內完成報告,至今仍未有具體完成時間表,雖然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聲言,有關的調查報告不可能不公開,問題是一拖再拖,難免引起淡化事件的質疑。

特區政府在究責問題上最惹起爭議的安排,是由海事處副處長童漢明負責內部調查,被指「自己人查自己人」,運房局才在今年六月底「補飛」,由常秘黎以德直接領導追究責任問題的內部調查工作。至於另一個小組,則是由公務員事務局借調副秘書長林雪麗空降海事處副處長(特別職務),領導新成立的改革執行小組,專責檢討海事處的工作程序、安全標準、制度結構及人力培訓等事宜,直接向張炳良任主席的海事處制度改革督導委員會負責。

雖然林雪麗的職位是加設的海事處副處長,她的辦公室卻不在海事處,而是設於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因為她是「欽差」,既然職責是改革海事處,下屬基本上都不是來自該處,主要為行政主任職系人員,但開刀對象既是海事處,總得有熟悉處內運作的專業官員協助,結果委派了一名高級海事主任孫志強加入,對他而言,這項人事安排,可能是名副其實的苦差,雖說執行小組的工作對事不對人,始終要面對海事處內的同事,處境有如夾心人。

其實,孫志強與現任海事處處長廖漢波甚有淵源,同屬海事主任職系,當年廖漢波擔任籌劃及海事服務科總經理,在九十年代中期入職的孫志強就是他的下屬,而在南丫海難調查報告捱批的海事處官員,多數屬於八十年代入職的驗船主任職系,據說目前有十多名現職或已退休的資深驗船主任接受內部調查,這就不難理解,為何執行小組的唯一海事處官員來自海事主任職系,起碼工作範疇與驗船主任職系沒有從屬關係,系統不同多少可以避免尷尬。始終,林雪麗和執行小組其他成員,完成檢討報告之後各散東西,可以調派到其他政策局和部門,孫志強則要回到海事處,背負的包袱不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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