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有調查發現,不少社福機構員工暑假期間加班情況嚴重,一成受訪者暑假需無償加班,平均每周加班時數為十小時。個別員工稱最高紀錄在暑假期間加班達每周六十小時。團體認為,部分社福機構於員工手冊訂下不平等條約,令員工無償加班,促請港府盡快立法規管工時,並先於社福機構試行計劃,增設社福界支援職系人手。

職工盟轄下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於九月,用問卷訪問一百九十名社福員工,比較他們恒常工作與暑假期間加班情況。

調查發現,恒常工作期間,兩成二受訪者需有償加班,一成三人無償加班;有償加班者及無償加班者每周平均皆加班五點六小時;無償加班者最高記錄的加班時數每周達二十五小時,連同正常工時四十四小時,他們每周需工作六十九小時。

暑假期間尤甚

員工暑假期間加班情況更嚴重,有員工最高紀錄平均每周加班六十小時;最高紀錄的無償加班者每周加班時數達四十小時,連同正常工時四十四小時及二十小時有償加班,即每周工時長達一百零四小時。

工會指,部分社福機構將文書工作及活動準備工作列於工時以外,如同剝削員工私人時間。工會認為,社福界無償加班嚴重,是行業長期支援職位及人手不足所引致,加上加班補償欠法例保障,令不少機構任意剝削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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