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公營房屋為新來港貧窮戶及在職貧窮戶提供居所,協助他們安頓一切,為生活打拚,走出貧窮,至為重要。新移民單親媽媽阿珍早年與港人結婚,○六年在港誕下一子,惟丈夫一○年因癌症去世,未趕及將她及兒子的名字加到公屋戶籍中,母子二人幾乎流落街頭。她要先寄養兒子於保良局,自己再出外找生活。她最終覓得深水埗八十呎天台屋居住,連水電月租一千六百元,她哽咽地說:「好多僱主話新移民手腳唔乾淨,單親媽媽可能會偷懶返屋企湊仔,半年搵唔到工好徬徨。」

阿珍捱兩份工再照顧兒子,期望及早獲得恩恤上公屋。

基層劏房戶居民曾經向曾蔭權發動「上樓等到頸都長」請願。

阿珍兩年前找到兼職清潔工作,近期每周到賓館上班,現時連二千多元兒童綜援金,月入約四千元,支出三千多元,尚可支持生活。由於望多花時間照顧兒子,暫未考慮全職工作,但無能力改變惡劣居住環境,祈能酌情安排上樓,容許她提早申請綜援。單親協會總幹事余秀珠指出,大部分持單程證來港養育子女的單親家長靠勞力工作,但生活仍捉襟見肘,只能藉「食煲仔飯」維生,建議當局為提供廉價託兒服務,鼓勵工作更長時間養家脫貧。

「月光族」盼獲家庭補助

陳先生一家四口住深水埗四百呎唐樓,月租五千二百元,現時靠任職酒店房務員的太太每月一萬一千五百元收入維生,屬於貧窮線下家庭。他坦言是「月光族」沒有積蓄,認為如港府為低收入家庭提供補助,可用額外津貼作為緊急醫療開支的幫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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