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絕代雙貪果然勝似親生兄弟。這邊廂,舐盡公私大小便宜的貪曾被揭藉公職外訪之便,以免費機票順道探親。那邊廂,茅台換政協的貪湯「盡得曾傳」,學曉因利乘便,浪擲旅費,在外訪時特意兜路探親去也。

事緣立法會第四度公審發現,貪湯年前出訪巴西,特意「兜路」以英國倫敦為中轉站,然後才轉機返港,間接令廉署多花十八萬元旅費,當時他向貪曾申報,轉飛倫敦是為了拜見一名劍橋大學犯罪學家,惟立法會議員追問之下,那廝又忽然「不記得」自己有否見過該名學者。究竟貪湯赴英所為何事,人們不得而知,合理推測乃是順道探望身在歐洲的前妻與女兒。想來,貪湯在廉署的位子上逍遙快活,這頭帶女朋友到處飲飲食食,那頭花公帑探望前妻女兒,樂享齊人之福,完全由納稅人埋單。

沒辦法了,常言道「浪費公帑」嘛,公帑本來就是用來浪費的!人們只見議事堂內炮聲隆隆,千夫所指的貪湯施施然使出「十大賤招」避責,到底背後還有多少見不得光的醜事,恐怕只有天知、地知、他自己知。

由此路進,貪湯行程忽然改動,也就變得合情合理:因為他自知罪孽深重,無顏見犯罪學家,搞不好被人家當場拆穿,指着鼻樑喝斥Criminal,那該多難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