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審判幾乎天天有高潮。瀋陽夏俊峰被執行死刑餘波未了,北京銀槍小霸王李某某涉嫌輪姦案昨天又一審宣判,好不熱鬧。

李某某身為文職將軍李雙江之子,一貫衙內做派,曾因打架鬥毆被勞教一年,後不思悔改,今年二月竟然夥同他人輪姦酒吧女,再被警方刑事拘留。昨天,這起擾攘半年有多的案子,終於有了一審結果,李某某參與輪姦罪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值得一提的是,參與輪姦的五人中,李某某的量刑分量排名第二,有三人量刑均在四年以下,兩人還獲得了緩刑,量刑唯一超過李某某的王某則是成年人,這樣的結果充分說明,李某某在輪姦案中扮演的角色,絕不是配角,而是不折不扣的男一號。

按內地刑法規定,輪姦罪的量刑比強姦罪要加重。刑法規定,有二人以上共同犯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或死刑。李某某只判十年,顯然是佔了「未成年」的好處,十年只是輪姦罪的起步懲罰而已,這已經是很輕的處罰了。

即使如此,這樣的判決結果也是搧了李某某母親夢鴿一記響亮耳光。從案發後兒子被拘留,直到宣判前,夢鴿始終充當兒子無罪辯護的代言人。一個母親,護犢心切,說些過頭的辯解話語,常人都能理解。但夢鴿一手掀起的風浪,已經遠不止一般意義上的辯解,而是撒謊造謠,混淆是非,攪亂輿論,不但直接詆毀受害一方的名譽,而且對法庭調查直接構成了干擾,應予治罪。

夢鴿的底氣,想必是因她有一個文職將軍老公做靠山,想必是因她自認有一定身份可利用,也想必是因他們夫婦都身為軍人,她自覺理應有點特權。但夢鴿錯了,對這樣一個風口浪尖的案子,法庭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亂判胡判。倘若夢鴿女士不這樣胡攪蠻纏,而是誠懇道歉認錯,主動賠償,又何至於令兒子陷入當前境地?

溺愛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