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內地經營電子零件廠的夫婦被指夥親友等人,涉以虛假交易文件,在○七年一月至○八年九月,向滙豐、永隆、花旗、大新、星展、渣打、上海商業及HBZ財務共八間銀行詐騙二億八千多萬元「發票貸款」。夫婦及六名同謀共被控五項詐騙及二十二項洗黑錢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八被告依次為洪清權、林美雅、蔡榆德、蔡遠志、洪清雲、劉志純、洪清培、洪玉婷,年齡三十二至五十五歲,首、次被告為夫妻。

洪清權

案件編號: HCCC 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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