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化驗所男技術員向一名廟街鳳姐出價一千元,要求在鳳樓過夜,翌日竟折返要求鳳姐「回水」,並亮出假槍劫去對方三百元及手機,之後再要鳳姐男友人代交餘下七百元贖回手機,並膽敢相約對方在警署交收,最終被埋伏警員拘捕。被告昨於高院承認一項搶劫罪,辯方指他受躁鬱症影響才犯案,法庭將他收押至下月十日索閱精神科報告始判刑。

被告吳建新昨承認持假槍劫鳳姐,被法庭下令收押候判。(資料圖片)

斗膽約警署外收款

有盜竊案底的被告吳建新(四十四歲),昨認搶劫罪後,另一項以威脅手段促致非法性交罪則獲控方不提起訴。辯方指已婚的被告在中文大學畢業後,於政府化驗所擔任技術員,月入四萬六千元,二○○九年起患躁鬱症,並一直在瑪嘉烈醫院精神科覆診。

案情指出,被告於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到鳳樓,支付一千元要求女事主陪過夜,女事主答應。翌晨,被告離開數小時後折返,在街上要女事主還他一千元被拒後,一度亮出類似手槍物體後離開。當晚他再上鳳樓亮「槍」要女事主還錢,期間劫去她手機及身上三百元。翌日,被告根據女事主手機內資料,聯絡她的男友人,要求代交七百元贖回手機,並相約在油麻地警署外交收,男友人假意答允後報警。被告收錢後即遭在場埋伏的警員拘捕,警員在其家中搜出玩具氣槍及BB彈。

案件編號:HCCC 2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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